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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

作者: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01-10 09:00 信息来源:文件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宣城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宣城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3号)精神,设置宣城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根据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职责。

 2.加强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

 3.加强对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指导,督查执法机构要切实履行宣州区范围内执法主体职责。

 4.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5.加强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6.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外部政府权力

    市文广新局共计68项政府权力,其中行政审批3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权力7项。以当年市政府网站公布的《宣城市文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准。

(二)内部管理事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上述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2.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改革和发展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制定全市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拨付(筹集)的文化建设经费;参与规划、实施全市性重点文化项目建设。

4.负责研究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综合管理文化产业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文化产业的发展。

5.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闻宣传的方针政策,协助市委宣传部做好对广播电影电视、图书报刊出版的舆论导向和宣传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和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

7.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指导、协调各类图书馆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和协调发展。

8.负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制定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综合管理全市社会文化活动和文化馆、艺术馆事业,指导、协调社会文化活动的开展。  

10.负责对全市广播影视事业实施行业管理。统一管理、协调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情况的监管。综合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组织拟订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管理规章、办法并监管实施。

11.负责全市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重点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负责综合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负责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和传承工作。

12.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新闻单位驻地记者站实施行政管理。

13.负责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地方规范性文件和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和审核审批各类文化经营单位;负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配合开展“扫黄打非”行动。

14.负责归口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对外和对港澳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便民服务事项

1.出版物印刷企业、专项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审查。

2.出版物经营单位(批发、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及分立审查。

(四)主要事中事后监管事项

1.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监管。

2.电影放映单位监管。

3.涉及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修缮等事项监管。

4.演出经纪机构登记后监管。

5.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监管。

6.民办博物馆登记后监管。

7.开办视频点播业务审批后监管。

8.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后监管。

9.制作考古发掘现场专题类、直播类节目审批后监管。

10.拍摄全国、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馆藏一级、二级文物审批后监管。

11.二、三级风险等级文博单位安全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后监管。

12.设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备案后监管。

13.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备案后监管。

14.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监管。

15.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监管。

16.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监管。

17.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境外其他印刷品监管。

18.非法出版物监管。

以上所列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含子项)和市文广新局政府权责清单所列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均应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处罚裁量基准),由市文广新局在“三定”文件印发后按规定另行制定公布并报市编办备案。

(四)部门交叉职责

市公安局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消防及治安状况监督管理。查处盗掘、盗窃、破坏、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等案件,支持配合市文广新局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案件查处,对其移送的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符合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查处。

市工商质监局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活动。负责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销售环节进行监管,检验审核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标准,进行技术安全检查,并视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负责查处广告经营机构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文化经营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市环保局    负责文化经营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噪声监测数据等yd222云顶线路检测中心的技术支持,协助处理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广新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重要综合性会议,组织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2.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机要保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综治、信息化建设、网站管理等工作。

3.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4.负责综合文字工作,牵头起草、拟订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著作权等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5.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局系统基本建设工作。

6.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1.负责协助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系统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

2.负责指导和参与文化系统体制改革。

3.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管理和服务、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因公出国(境)的申报、出国政审、继续教育培训、知识分子和统战等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和考核工作。

(三)文化艺术科

1.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市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本市群众性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

2.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群众文化活动,依法管理群众文化活动。

3.负责指导社区文化、村镇文化、yd222云顶线路检测中心的文化、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县(市、区)群众文化工作和基层文化建设。

4.负责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室)、艺术馆等文化事业建设。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利用和发展,指导社会文化社团开展工作。

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艺术创作生产规划,调控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结构及布局。组织、指导重点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对优秀文化艺术作品进行扶持。

6.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协调、指导全市专业文艺创作生产、演出、教育、研究工作。负责本市专业美术创作和美术展览活动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文化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四)广播影视科 

1.负责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和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

2.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和舆情收集工作。负责广播影视节目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业务指导。负责对有限电视系统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情况进行调查。

3.负责电视剧的题材规划和初审。负责广播、电视台设立、终止及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广播影视播出(转播)机构的审核或报批。

4.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审核、负责对广播电视付费频道等的业务监督管理。负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

5.负责全市有关单位、个人接收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证的审核和年审、年检工作。负责全市闭路电视节目系统、视频点播系统、有限电视网络和使用有线电视系统播放录像节目的管理。负责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的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市场,负责城乡电影发行网的建设、调整和平衡。管理全市对外电影交流等活动。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监督实施文化广播影视科技质量管理。负责组织验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设工程和广电器材入网认证管理。

8.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9.承担全市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广播电视网的管理、广播电视设施保护和有线电视入网验收工作。

10.指导全系统科技工作和高新科技的研发、推广应用,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创新管理和检测工作。

(五)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1.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2.负责审核行政处罚案件,承担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3.负责拟订全市“扫黄打非”的政策和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督办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4.承担全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新闻出版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的版权科(行政审批科)

1.负责制定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对全市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和网络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报社记者站进行管理。

2.负责组织实施书报刊批发市场经销出版物的售前审读。依法监管印刷企业和印刷经营活动。监管出版物印刷质量和条码使用。管理指导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工作。

3.负责本市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管理,指导著作权登记工作。管理本市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使用。监督管理涉外著作权贸易、涉外著作权合同登记、外国作品著作权认证工作。负责对著作权保护中介组织的监管。

4.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集中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七)文化产业科

1.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2.负责研究编制本系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市级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

3.负责指导和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负责基建项目监管。

4.负责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工作。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

    1.负责指导博物馆的体制改革、业务建设。做好全市文物保护、考古等有关工作。

    2.负责对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和城镇(村)的考古和文物市场进行依法管理。

3.负责全市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的审核批报;指导文物、博物方面的科学研究工作。

4.负责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盗掘、走私文物犯罪活动,督促、检查各类文物安全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拟订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国家级、省级非遗文化项目申报和各级非遗项目评审。

6.负责扶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指导优秀民族文化传承普及和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对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四、人员编制

市文广新局行政编制24名(不含单列的2名纪检监察编制和现有的2名驾驶员编制)。

领导职数,市文广新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系统工会主任1名。总工程师1名。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

科级领导职数9名,其中科长(主任)8名、副科长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5名,其中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党群组织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机构名称

宣城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行政编制

24名(不含单列4名)

局长、

副局长职数

局长1名

副局长3名

纪检组长职数

1

(编制单列)

总工程师职数

1

系统工会主任职数

1

科级领导职数

9

科级非领导职数

5

序号

内设机构(含挂牌机构)

规格

编制数

科级领导职数

科级非领导职数

备注

科长

(主任)

副科长

(副主任)

主任科员

副主任

科员

1

办公室

正科

4

1

1

2

3

 

2

组织人事科

正科

2

1

 

 

3

文化艺术科

正科

2

1

 

 

4

广播影视科

正科

2

1

 

 

5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正科

2

1

 

 

6

新闻出版云顶国际官网唯一官方网站的版权科

(行政审批科)

正科

2

1

 

 

7

文化产业科

正科

2

1

 

 

8

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文物科)

正科

2

1

 

 

 

纪检组(监察室)

 

2

(单列)

 

 

1

(科级纪检员)

 

合计

 

 

18

8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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