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911893j/202306-00016 | 组配分类: | 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宣城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名称: | 宣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06-25 |
宣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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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1 |
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2 |
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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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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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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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助推扩大内需 |
5 |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
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6 |
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 |
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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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
7 |
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和市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
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公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四、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
8 |
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9 |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
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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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 |
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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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
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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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
12 |
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各地好做法、好经验。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13 |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优化专区功能和布局,提升服务水平。 |
各县(市、区)政府 |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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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
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
5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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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
5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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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 |
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5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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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17 |
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督促市、县两级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
市教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七、优化政务信息管理 |
18 |
优化政府规章库建设,健全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发布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 |
市司法局 |
5月底前 |
19 |
加快市级政策文件库建设,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电子版本。 |
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
5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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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化政策解读 |
20 |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21 |
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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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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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继续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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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做好基础工作 |
24 |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新调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 |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25 |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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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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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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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发挥政府公开权威性作用,推进政府公报通过移动端展示。 |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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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化监督考核。 |
29 |
认真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市政府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梳理形成工作台帐,明确各项任务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于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印发一个月内报送市政务公开办。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5月底前 |
30 |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 |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政府 |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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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让数据多“跑路”,让考核寓日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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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强化结果运用,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的有关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对于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
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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